区工信厅组织开展葛洲坝易普力墨竹工卡分公司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

项目试生产安全条件现场核查

发布时间:2015-12-31 18:00:31 来源:本站

2015年12月28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墨竹工卡县(驱龙铜矿矿区)组织召开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墨竹工卡分公司年产4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粒状铵油炸药地面站项目试生产安全条件现场核查会。特邀民爆行业专家(5名)及自治区公安厅、安监局、防雷检测中心,拉萨市工信局、公安局、安监局,墨竹工卡县工信局、公安局、安监局等单位共23名代表参加了现场核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江明涛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该公司现场混装乳化粒状铵油炸药地面站项目建设与试生产准备情况汇报,查看了地面站现场,审查了建设和试生产准备的相关资料。

专家组认为,该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调整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混装乳化粒状铵油炸药生产许可能力的复函》(工安函[2015]15号)设计建2014年9月通过了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的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拟建区域的安全条件核查。2015年4月17日由工信厅主持召开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通过了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所作的初步设计。项目立项、审批和建设程序完备,符合行业规定。技术设备选型符合行业相关要求。相关专用设备均已录入《民用爆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危险品工(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总平面布置、防护屏障、生产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防雷、环保和定员定量均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现场混装炸药生产安全管理规程》(WJ9072—2012)、《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工信安字[2010]227号)等要求。土建工程、消防、防雷、防静电、环保、职业卫生等单项工程已通过了当地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的验收或检测合格,相关安全设施设计与建设符合“三同时”要求。设立了周界等安防措施。运转与测试表明设备装置运行符合相关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原材料检验规程、半成品和成品检验规程、现场混装重铵油车清洗管理制度、试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内容基本齐全,能指导试生产。 

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具备投料试生产的安全条件,同意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墨竹工卡分公司年产4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粒状铵油炸药地面站项目通过试生产安全条件现场核查待按要求整改完善并报自治区工信厅同意后,可择时启动试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