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节能环保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持续推进全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指导全区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参与并主动研究工业污染防治控制政策。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抓好工作调度和任务落实。
二、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持续对“两高”项目和重点企业、数据中心等进行监督检查,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工作部署,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和能效提升。
三、持续开展工业节能诊断。对企业、园区生产工艺流程、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用能结构优化等方面进行诊断服务,推动节能诊断工作与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绿色低碳技术供需对接等工作相结合,摸清企业和园区用能设备底数和能效水平。
四、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继续认定一批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
五、持续加强工业领域节水。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争取创建2家以上节水标杆企业,引导和支持重点用水企业、园区参加水效水平达标对标和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六、培育认定绿色建材生产骨干企业。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绿色建材生产骨干企业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继续培育并认定一批绿色建材生产骨干企业。
七、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摸清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底数,落实《西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指导园区、企业申报“无废园区”“无废企业”等典型案例。
八、协同推动节能产业发展。培育发展高原氢氧应用场景、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节能服务公司、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等,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等推广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新污染物治理、白色污染治理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等工作。
九、强化绿色金融对工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节能节水降碳减排效果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绿色金融服务。加大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的节能、节水、降碳技术改造,培育绿色示范企业,引导工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