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来的《关于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拉工信发〔2016〕16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西藏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并结合相关专家审查意见,经我厅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企业及相关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同意办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有关内容
编 号:藏MB安许证字02-[001附1]号
企业名称: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矿区(混装车2台)
法定代表人:龙运杰
注册地址: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孜孜荣村
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公司: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占必文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天园区
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限:2016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14日
安全生产许可范围:年产4000吨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三、请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