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水泥化验室审核 严把产品质量关

发布时间:2015-06-01 12:09:01 来源:原材料处

根据《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工原〔2010〕129号)要求,为做好自治区新建成水泥生产线的化验室审核工作,在前期企业申报的基础上,5月28-31日,自治区工信厅会同生产线所在地工信局,组织区外水泥行业专家,对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化验室行了现场审核。

评审组在听取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按照《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表》的7个方面29个条款逐一进行审核,查阅了相关资料,同时对化验室试验环境、仪器设备、样品管理、人员操作等进行了现场考察。从现场审核的结果来看,上述两条生产线的化验室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机构设置、人员、仪器设备、试验及环境条件、检验工作和质量控制基本能够满足产品质量的检验要求,但也存在检验人员培训力度不够、相关标准等技术文件不够齐全、原燃材料初次使用未及时进行放射性检测等问题。评审组当场出具了初步评审意见,要求生产线所在地工信局督促企业限期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工信厅将在企业整改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适时颁发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