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信厅抽查水泥行业已公告生产线保持准入条件情况

发布时间:2015-08-07 16:16:07 来源:原材料处

按照《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号)及《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原〔2011〕406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自治区已公告水泥生产线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前期企业自查的基础上,8月6日,我厅会同自治区环保厅、质监局,拉萨市工信局,抽查了已公告的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保持准入条件情况

检查组听取了企业负责人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核实了企业水泥生产线保持准入条件情况表,并对生产线及化验室等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的结果来看,生产线总体较好地保持了准入条件,但也存在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脱硝装置裸露在外、熟料露天堆存等问题。检查组当场出具了检查结果意见书,要求拉萨市工信局督促企业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对已公告水泥生产线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定期检查和督促整改机制,确保水泥生产符合行业规范条件,不断提高我区水泥生产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