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党发〔2015〕43号)及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我厅承编《西藏自治区矿产机械化学工业志》。
为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经研究,成立《西藏自治区矿产机械化学工业志》编纂委员会。现将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主 任:格桑平措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
徐 飞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副主任:达 顿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周 虎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委 员:江 嘎 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陈 小 和 日喀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邓 世 杰 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陆 传 刚 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泽旺德西 昌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普布次仁 那曲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次 仁 阿里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拉 珍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副主任
向巴次仁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工人事处处长
董 杰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处处长
尼玛扎西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蒋 达 春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调研员
温 勇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处长
《西藏自治区矿产机械化学工业志》编纂委员会下设编辑室,编辑室设在厅原材料工业处,主任由温勇兼任。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编辑室工作人员从厅有关处(室)和企业抽调,也可同时根据需要外聘(具体另行研究)。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厅有关处(室)要结合工作职能,从资料收集、调查取证、现场走访及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编辑室要根据自治区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西藏自治区矿产机械化学工业志》“2018年完成一轮修志任务并出版,2020年完成二轮修志任务并出版”编纂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