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30 17:51:30 来源:经济运行处

4月21日,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以下称“清欠工作”)的决策部署,通报当前全区清欠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

自治区副主席汪海洲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桑珠次仁参加会议,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温勇通报了全区清欠工作有关情况,那曲市、山南市、政府国资委、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作了表态发言。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自治区级拖欠主体及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主会场会议,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负责同志,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地(市)、县(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分会场会议。

会议指出,自国务院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全区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清欠任务依然繁重。特别是在具体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清偿进度缓慢、‘零清偿’情况普遍、台账数据反复调整、清偿计划不实不细、问题线索办理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紧扣“确保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也要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的总体目标,采取非常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按期完成全年清欠工作任务。一是对标对表整改“零清偿”问题,逐月推动,逐一落实,按月销号。10万元以下的无分歧欠款必须在4月底完成清偿;50万元以下的无分歧欠款必须在5月底完成清偿。二是500万以下的无分歧欠款6月30日前必须实现‘清零’,有条件的还要力争提前完成清偿。三是推动重点领域欠款优先清偿,确保不因拖欠账款影响企业复工复产进度,不允许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新的拖欠,确保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相关账款得到清偿。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工作重点,采取过硬办法,推动清欠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一要完善台账管理,深入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实做细工作台账,防止工作出现反复,巩固清欠成果。二要抓好问题整改,“零清偿”和清欠进度缓慢的拖欠主体要专题研究并明确还款资金来源,坚决落实偿还计划,对标抓好整改。三要回应企业关切,重视投诉举报和转办问题线索,逐项核实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开源节流,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尽量将节省的资金统筹用于偿还欠款。五要强化约束,对“零清偿”和清偿进度缓慢的地方和部门要落实好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六要紧紧围绕重大问题、重点线索,开展严格督查,确保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检查和审计监督,以“零报告”为重点组织开展审计,做到以督促清、以督促改。各级减负机构要对欠款额度较大的拖欠主体建立挂牌督办制度,督促加快清偿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