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厅联合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开展自治区级应急医药储备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1-03-12 12:08:12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

    根据《西藏自治区经信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级应急医药防控物资储备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经信发〔2020〕142)有关要求,3月11日上午,自治区经信厅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厅对自治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自治区级应急医药防控物资储备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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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储备物资到位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等。同时,实地查看了物资储备仓库,对照自治区级应急医药防控物资储备目录,认真核查储备物资的规模、种类及数量、轮换记录、药品养护、仓储环境、分类保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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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西藏自治区医药有限公司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级应急医药防控物资储备管理的实施方案》和《目录》的要求,建立了医药储备管理制度和储备资金专用账户,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专区。目前,除少部分药物受生产企业和市场供应短缺等因素影响尚未储备到位外,《目录》中12类153个品种中150种均已到位,资金已按照《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使用近90%。

检查组一行与承储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取储备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探讨下一步工作。并要求承储企业,一是要切实履行承储职责,加强储备管理。二是要建立内部轮储制度,确保储备物资的数量充足和质量安全。三是要提高信息化手段,完善数据库,建立动态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