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8 17:37:18 来源:节能环保处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藏整改办发﹝2018﹞19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厅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环保处)。

联系电话:0891-6198848、6198856

   箱:gxtgcc@163.com

   址:拉萨市北京西路62号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18日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4-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