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

发布时间:2021-02-16 11:07:16 来源:厅办公室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厅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厅编制了《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厅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厅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事项

(一)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5.其他。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厅门户网站(http://jxt.xizang.gov.cn/)为主要载体集中发布,其他形式有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

(三)公开时限

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界定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凡不属于以下情况的,经信厅将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

1.不能公开的:

1)国家秘密;

2)工作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工作秘密被泄露的;

3)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情形;

2.无法公开的:

经经信厅审核,申请人(单位)身份无误,《申请表》填写完整、规范的,予以受理。

3.答复

根据《条例》规定,经信厅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时间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厅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流程图(附件1)。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经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62号

邮政编码:850033;联系电话:0891-6198989 ;邮箱:xzgongxin@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9:30-13:00,15:30-18: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和途径

(一)基本渠道。当面提交和邮政寄送。接收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62号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1号楼,427、429办公室(早上10:00--下午18:00)。

(二)其他渠道。为进一步便利申请人,已开通传真、在线申请、电子邮箱等多样化申请接收渠道。

传真号码:6198800(24小时接收)

在线申请: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领导信箱、意见征求等子栏目。(24小时接收)

电子邮箱:xzgongxin@163.com。(24小时接收)

欢迎社会各界采用以上任何接收渠道进行申请,我厅承诺承担相应法律义务。

五、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厅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附件:西藏自治区经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西藏自治区经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