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经信厅开展省级政府食盐储备工作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9-08-07 17:47:07 来源:本站

为做好西藏自治区省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工作,保障储备安全,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确保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市场异常波动时食盐稳定供应。按照《西藏自治区食盐储备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8月5日下午,自治区经信厅盐务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自治区盐业总公司开展省级政府食盐储备专项检查,并与盐业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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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检查对储备设施建设、进出库,轮储等台账建立情况以及储备数量和质量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从检查结果来看,自治区盐业总公司承担的全区1740吨政府食盐储备数量到位、质量达标、账物相符,基本达到《西藏自治区食盐储备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同时发现该公司进出库,轮储等相关数据台账记录不完善、未设置相关标示标牌,部分储备食盐未离地存放等问题,工作人员责令该公司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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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完成后,工作人员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农牧民碘盐配送工作开展情况、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进度以及生产设备改造升级情况。同时,向该公司负责人通报了2018年度农牧民食用碘盐补贴资金专项审计结果,并要求该公司针对审计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会议要求:自治区盐业总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一要高度重视政府食盐储备工作,加强管理,按照保量、保质和定期轮换的要求,确保储备食盐“储得上,调的动”;二要规范农牧民食用碘盐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三要建立完善的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现我区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促进我区盐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