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锂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中长期 规划(2022-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7 17:15:27 来源: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西藏华程环保有限公司进行《西藏自治区锂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0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了解规划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规划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特予以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规划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概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孔繁森精神,全面把握自治区“五期叠加”的新特征、高质量发展“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新使命,坚持“生态+创新+效能+市场”,立足盐湖锂资源开发现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科学有序开展盐湖锂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强钾、硼、铷、铯等其他元素的协同开发,提升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着眼提升产业基础水平,着力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打造世界盐湖锂产业高地,构建环境友好、创新驱动、效益显著、可持续发展的盐湖锂产业体系,推动盐湖锂产业成为绿色、富民、兴藏的支柱产业。

2025年,在现有产业基础上不断突破技术瓶颈,不断释放碳酸锂产能,以及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盐湖锂新能源材料及其他锂系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不断提高,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等产品产量不断增加。在盐湖提锂、锂系新能源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等领域形成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新增相关专利大幅提升。以有技术实力的企业为主导,建成2-3个盐湖提锂产业工程技术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争创一个自治区级盐湖提锂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碳酸锂产能突破7万吨,盐湖锂产业产值争取突破100亿元。

2030年,随着盐湖提锂技术的不断突破,以及锂、硼等盐湖其他资源提取技术的成熟,盐湖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不断成熟,下游新能源电池、轻量化材料等应用市场的不断开拓,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磷酸铁锂、三元锂体系的镍钴锰酸锂(NCM)和镍钴铝酸锂(NCA)等锂电池材料产品比重不断提升,硫酸钾、氯化钾、硼酸等盐湖产品品种不断丰富。盐湖提锂产业新驱动转型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部分优势产品和技术标准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储备一批铯、铷等稀有元素提取技术,建成1个国家级盐湖提锂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碳酸锂产能突破20万吨,盐湖锂综合开发与利用产业产值突破300亿元。

展望2035年,盐湖锂系列产品规模、质量、品牌、市场占有率等跨入世界前列,相关产品具有较高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新能源、新材料、工业旅游等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盐湖锂综合开发与利用产业规模有望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规划方案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规划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确定规划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3)对规划方案进行分析,提出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4)分析规划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5)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6)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7)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和跟踪评价方案。

规划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人:李金鹏

联系电话:18108930533

通讯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62号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藏华程环保有限公司

人:景小忠

联系电话:18989003432

电子邮箱:278705994@q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须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您认为该规划应重点解决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对于减缓环境影响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4、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5、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对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方式见“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