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加快完善我区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在科技攻关、引才引智、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根据《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指南通知》(藏科发〔2023〕20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区内注册登记独立法人单位填写申报书(附件1-4),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由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并出具纸质推荐函,于9月1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白色封皮胶装)报送至我厅。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杜青青 1330891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