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 中心、临床

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 观测研究站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12:04:04 来源:高新处

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加快完善我区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在科技攻关、引才引智、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根据《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指南通知》(藏科发〔2023〕20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区内注册登记独立法人单位填写申报书(附件1-4),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由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并出具纸质推荐函,于9月1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白色封皮胶装)报送至我厅。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杜青青 13308915406

附件一:西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附件二:西藏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doc

附件三:西藏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doc

附件四:西藏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