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节能环保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5-26 17:21:26 来源:规划发展处(节能环保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继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我区工业绿色发展。

一、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认定一批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争创一批国家级绿色示范标杆,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积极推动绿色信贷。

二、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发挥强制性节能标准的约束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要求,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对建材、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采矿、信息技术等行业企业实施工业节能专项监察。

三、推进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继续开展重点企业工业节能诊断服务,逐步扩大节能诊断服务范围。加强培训和宣传,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四、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组织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指导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推动企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持续加强工业节水。加强工业节水,大力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加强与自治区水利厅沟通对接,开展工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积极打造节水型标杆企业。

六、成立工业绿色发展专家委员会。 成立西藏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专家委员会,集中专家智慧,实现科学决策,深入推进西藏工业绿色发展相关工作,提升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管理水平。

七、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一是配合相关部门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二是加强指导和督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防反弹。三是组织推广新能源汽车。四是推进拉萨、日喀则、昌都等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五是继续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果,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开展环境污染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