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行业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22 16:09:22 来源:中小企业处

为进一步规范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切实提升我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服务水平,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结合西藏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满意为检验标准,以深化“放管服”为改革动力,使我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服务质效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各行要以“优化信贷服务、提升客户满意率”为目标,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效率”为主线,以“创新、效率、可持续”为原则,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全面优化信贷服务,精简办贷资料、优化信贷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推行阳光办贷,积极打造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实现信贷服务提质增效,有效推动实现信贷获得便捷高效,摘掉我区金融系统在全国营商环境考评中垫底的帽子,向区党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三、工作要求  

(一)精简办贷资料。各行应当遵守必要性和便民性原则,梳理、整合每项信贷业务所需资料,拟定贷款资料清单,清单中要注明每项申贷资料的依据。对未纳入清单范围的贷款资料不得擅自添加,不得要求客户出具无意义的证明材料。同时,要利用宣传折页、大厅LED屏幕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贷款资料清单,有效避免因缺少贷款资料而让客户“多跑腿’的现象,真正实现客户“只跑一次”。

(二)优化信贷流程。各行要优化现有信贷业务流程,整合业务办理环节,减少不必要的业务环节,提高办贷效率,尽可能缩短企业获贷时间。同时,要优化信用评价模型,科学设定授信审批条件,以简化贷款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拉银发〔2018〕130号)的精神,原则上小微、民营企业资料手续完备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本级贷款审批工作,如不能完成必须向申贷主体说明理由和原因,做好相关记录。

(三)明确办理时限。各行要在合规操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强服务意识,明确规定信贷业务发起、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等各环节的办理时限,推行“急速办结”的工作理念,努力提高办贷效率。同时,坚持实时召开贷审会,降低客户等待时间,节约客户办贷的“隐性成本”。在各行贷款审批权限内,原则上在客户申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个人类贷款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司类流动资金贷款要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司类固定资产贷款要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告知申贷主体预期办结时间。

(四)推行阳光办贷。各行应当制作贷款办理流程图,注明各项信贷业务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各环节办理时限等,充分运用大厅LED屏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做好客户宣传、培训引导、解释和沟通工作。同时,要在办贷网点显著位置公布监督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便于监管部门随机检查。    

四、工作程序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2019年3月5日)

各行要认真落实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在本方案下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成立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行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主要成员。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部署本单位优化信贷服务工作,按要求组织到位、推进到位、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本单位信贷服务综合质效。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评

2019年3月6日——2019年4月30日)

各行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查找信贷业务流程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贷款申请、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抵押登记、签定合同、发放贷款等主要环节开展自查自评,自查内容包括是否要求客户提供不必要的申贷资料、目前各个业务环节办理时间、是否存在拖延办理现象、是否存在冗余环节、是否存在过度担保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等,并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各行要根据自查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中尤其要列明各业务环节在整改前后的办理时间,便于监管部门比对分析,明晰整改效果。各行请于5月1日前将整改方案报送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备案。

(三)第三阶段:实施整改

2019年5月1日——2019年7月30日)

各行要严格落实本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时限,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原则,积极推进信贷服务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质量不达标不罢休,确保整改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要定期组织信贷业务专题培训,积极适应业务流程变化,提高信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打造一支“素质高、品质好、办贷快”的优质信贷队伍。各行请于2019年8月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

(四)第四阶段:抽查验收

(时间:持续开展)

对于各阶段工作,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将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验收。同时,结合各行报送的整改方案,通过数据抽取、实地核实、回访企业等方式,对各行改进信贷服务的成效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优化信贷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对于改进信贷服务不力的单位,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将采取约见谈话、加强监督管理、限期整改、限制参与国库现金管理等措施予以处理。对于优化信贷服务卓有成效的单位,通过通报表扬、年度综合评价给予优秀等次、增加国库现金管理份额等多种方式予以肯定。